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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统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6 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6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表

一、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6年部门收入表

八、82016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 2016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湛江市统计局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3、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6、承办市府、市委和国家、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湛江市统计局本
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
包括: 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人口调查队、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

2.本部门内设 7 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核算科、投资和法规科、农村经济科、工业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社会贸易科

人员构成情况:市统计部门编制人数为29名,实有人数30人,雇员5人。事业单位三个:市人口调查队编制2名,实有人数2人;市统计法规检查所编制4名,实有人数3人;市统计普查中心编制7名,实有人数7人。现实有在职人员数47人,离退休人数24人。财政供给在职和离退休人数共计7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92.81万元,比上年753.88万元增加238.93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年度任务不同,所需资金不同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992.81万元,比上年753.88万元增加238.93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需要大量经费支持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6 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33.3万余。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今年预算没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预算支出费29.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只减不增”规定,加大管理力度,增强节约;公务接待费3.6 万元, 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规定按照理性节约有关要求,严控公务接待开支,逐步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09万元,比上年58.13万元减少1.04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经费紧缩等原因。其中:办公费9.59万元,邮电费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车辆总体情况为:共有车辆 7 辆,其中:市统计局机关一般公务用车4辆;下属单位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湛江市人口调查队各一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近两年来车辆常有行车故障,存在安全隐患,且维修成本大幅增长。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没有列入财政绩效考核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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