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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中心工作部署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加快统计现代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解读回应热点问题,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现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湛江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财务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等方面。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各项重点任务,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渠道畅通。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市统计局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增设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安排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推动的工作格局,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完善《湛江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湛江市统计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湛江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湛江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同时,《指南》及时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确定依申请公开办法和投诉电话,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力求做到简便、清楚无误,按规范要求进行动态更新。

三、主动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61231日,我局在湛江市政府网站发布“文件通知”类信息18条;“热点关注”类信息36条;在bet28365365发布“统计动态”类65条;“公告公示”类信息7条;“统计信息”类信息27条(包括统计分析、统计公报和统计月报)。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不断推进统计部门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信息,并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对预算安排说明和预算执行的公开力度,不断推进单位财务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公开《2016年湛江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该说明包括2016年部门基本情况、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和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咨询情况

市统计局继续完善本单位公开目录系统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目录系统的链接,并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泄密情况

2016年度,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6年,通过网站普查和整改落实,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逐步完善,但还是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下一步,统计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和信息质量,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依法依规满足群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为民众提供更加直接、便利的信息服务。二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增强队伍的业务水平能力。三是不断完善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各类信息发布制度,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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