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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统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湛江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1年,我局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全局各科室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湛江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成立了湛江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湛江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局始终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

  不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强化领导、监督、考核,认真贯彻执行承诺制和问责制,明确机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全局本着促进工作、务实有效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

  (二)规范公开程序

  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在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事前预审制度的基础上,在文件审批笺中增加了公开要求,每份文件都要求有信息公开选项,层层把关,明确责任;制作了湛江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申请表等,并在统计局信息网上公开,明确了政府信息申请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

  (三)健全监督机制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杜绝公开承诺项目与实现的项目不一致;杜绝公开办事依据、程序而不公开办事结果等以偏概全的现象,树立良好的统计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到2011年底止,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其中:机构职能16条,政策法规8条,政务信息28条,统计业务98条,统计数据36条,其他信息33条。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回顾201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需进一步深化。统计信息、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信息服务等功能需要进一步开发和加强等。

  (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切实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大力推进调查、调研和统计国计民生类信息公开力度。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统计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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