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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湛江市统计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湛江市统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  湛江市统计局概况

(一)湛江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3、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6、承办市府、市委和国家、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湛江市统计局本
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
包括: 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人口调查队、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

2.本部门内设 7 个机构, 包括办公室、综合核算科、投资和法规科、农村经济科、工业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社会贸易科

人员构成情况:市统计部门编制人数为30名,实有人数27人,雇员4人。事业单位三个:市人口调查队编制2名,实有人数2人;市统计法规检查所编制4名,实有人数3人;市统计普查中心编制7名,实有人数6人。现实有在职人员数42人,离退休人数20人。财政供给在职和离退休人数共计71人。

第二部  湛江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 年 收 入 总 计951.45万 元 。本年收入 951.4 万元比 2014 716.50万元增加 234.9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将 2013 年的“四大工程”款项目资金在 2015 年重新安排,列为当年收入;二是我局新增了工作任务, 如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升级等,而 2014 年则没有这些项目经费。
     2015
年 支 出 总 计
931.14 元 , ( 其 中 本 年支 出931.1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70.8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支出 124.84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 12万元,住房保障(类)43.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44万元。
    2015
年我局当年支出
931.14 万元, 比2014713.82增加 217.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主要为市财政局将 2013 年的四大工程款项目资金在 2015 年支出;二是我局新增全国 1%人口抽样等调查任务,2014 年没有这些项目,所以项目支出要高于去年;三是因为人员变动及以前年度和 2015 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相应增加支出。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1.市统计局2015年度总收入951.45 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51.45 万元。比上年716.50万元决算数增加234.95万元,增长32.79 %。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将 2013 年的“四大工程”款项目资金在 2015 年重新安排,列为当年收入;二是我局新增了工作任务, 如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升级等,而 2014 年则没有这些项目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市统计局2015年度总支出 931.1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931.1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70.8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63.10增加207.76 万元,增长36.90%,主要原因一是用于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二是我局新增了工作任务, 如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 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升级等,而 2014 年则没有这些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24.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9.5增加25.34万元,增长25.47%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类)支出 1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43.7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1、市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51.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70.8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65.78增加205.08 万元,增长36.25 %;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将 2013 年的“四大工程”款项目资金在 2015 年重新安排,列为当年收入;二是我局新增了工作任务,如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 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升级等,而 2014 年则没有这些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市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31.1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8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65.78增加205.08 万元,增长36.25 %;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将 2013 年的“四大工程”款项目资金在 2015 年重新安排,列为当年收入;二是我局新增了工作任务,如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 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升级等,而 2014 年则没有这些项目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0.86 万元,用于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24.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统计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9 万元,完成预算 33.3万元的56.7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7.1 万元,完成预算 29.6万元的57.7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 万元,完成预算3.7 万元的48.65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4万元,下降43.24%。其中: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5 万元,下降4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 万元,下降51.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小了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压减了公务用车使用频次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次数和支出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7.1 万元,占90.48 %;公务接待费支出1.8 万元,占9.52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没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7辆,主要包括市统计局机关一般公务用车4辆;下属单位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湛江市人口调查队各一台;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1 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7 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修、过路过桥、保险、车辆租赁等费用支出,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8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发生国内接待20次接待人数共 37。主要包括接待统计部门和省内市、县统计局来我局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的工作人员以及来我局视察、指导、检查全局性工作的本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度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43 万元,比上年23.54万元减少16.11万元,降低68.44%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开支,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及培训费、办公用房水电、以及其他用等。2014 年度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 23.54 万元,2015 年决算数低于 2014 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 2015 年压减各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车辆总体情况为:共有车辆 7 辆,其中:市统计局机关一般公务用车4辆;下属单位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湛江市人口调查队各一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近两年来车辆常有行车故障,存在安全隐患,且维修成本大幅增长。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没有)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没有)。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没有)。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没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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