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委组织部、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和驻湛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统字[2015]3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20年,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4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1年。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计算到2015年12月底止。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于5月19日至6月25日。
市直各单位、驻湛部队、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湛江开发区考生的报名点设在湛江市统计局法制与投资科(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即市府大院内。电话:0759—3181552;联系人:郭德成);各县(市),坡头区考生的报名地点设在当地统计局。
请各县(市、区)统计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本文件有关精神传达到下属单位及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在广东统计信息网下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各报名点于6月25日前将各考生的报名资料送市统计局法制与投资科。
五、收费事项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100元/人收费。
六、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ksxx/。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容不变,延续使用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复习工作,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编写了《学习指导与习题》,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复习资料。这套《学习指导与习题》是根据考试大纲对各知识层次的不同要求,针对考生在复习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指导,以便帮助考生更好的理解教材中有关内容,按大纲要求编写了与考试题型一致的练习题,内容为针对近2年的试卷进行重点问题的讲解及参考答案。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自愿在报名点订购考试用书。由省统考办统一向国家统考办订购。初级每套74元,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24元,包括《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各报名点务必于6月25日前将所需教材数(套)报市统计局法制与投资科。
七、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在组织考试各环节的报名、培训、参加考试等方面,热情为应考人员提供服务和方便。
湛江市统计局今年的考前培训工作,根据报考人员人数和要求确定。希望各报名点根据实际认真抓好考前培训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查询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栏:
(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ksxx/)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二)报考考生必须根据报考条件如实填报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不要申报,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湛江市统计局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8日
湛江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