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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并轨及相关测试工作的通知(201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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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并轨
及相关测试工作的通知
 
 
 
2013.07.03
 
各县(市、区)统计局:
现将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并轨及相关测试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3〕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做好相关业务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联系人:李维娜 电话:3181551
附件: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并轨及相关测试工作的通知
 
湛江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6日
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并轨及相关测试工作的通知
粤统办字〔2013〕4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巩固提高和深化拓展“四大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统办字〔2013〕29号)明确要求,从今年4月起,各专业定期报表及2013年年报要全面实现并轨。近日,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发出《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并轨及相关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2013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必须完成并轨任务。为切实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并轨及相关测试工作,请各市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业务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一、国家关于劳动工资统计“并轨”的真实含义,就是要将目前已经纳入“一套表”平台上报数据的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全部并入劳动工资“城镇单位”统计的范围。鉴于长期以来劳动工资统计的“城镇单位”并不包括“乡镇企业”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果将“一套表”平台上报数据的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统统纳入劳动工资统计的“城镇单位”,势必造成劳动工资统计“城镇单位”数据的波动。为了稳妥推进劳动工资统计并轨工作并确保数据衔接,请各地认真做好相关测试工作。
二、国家将在“一套表”平台上加载可录入的尚未纳入“一套表”平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基层综合表,供各地在二、三季度开展试填,试填工作要求从县级统计机构开始,以保证2013年年报顺利并轨。同时,今年二、三季度原渠道的季报内容和报送方式不变。
三、关于尚未纳入“一套表”平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综合表、“三上”非私营单位汇总表、尚未纳入“一套表”平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汇总表及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汇总表表式的设计及在平台上的加载、测试工作,国家统计局将于近期完成后下发填报说明和汇总操作规程。为便于操作,加载在平台上的尚未纳入“一套表”平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季度综合表表式与季报上报的表式基本相同。各地可从excel表中直接将数据粘贴到平台综合表上,并在粘贴数据前要确保各表数据格式完全对应。
四、各市要提前做好尚未纳入“一套表”平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的比对、甄别和筛选工作,为二、三季报试填报打好基础。
五、各市要以2012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数据为基础,认真做好上报单位基层库与2012年年报“三上”单位库的比对工作,提前掌握尚未纳入“一套表”平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数据的基本情况,确保数据质量,防止并轨后平台汇总数据与原渠道上报数据出现异常波动。特别要做好平台数据的分析,开展与尚未纳入“一套表”平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数据合并的分析研究。
六、尚未纳入“一套表”平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季度综合表今年二、三季度由县级统计机构起报。各地级及以上市统计局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11日12:00前和10月16日12:00前。各市统计局要及时做好审核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确保报表按时上报。
七、各地要认真梳理影响本地区数据并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二、三季度并轨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2013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并轨任务的完成。
   
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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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咨询:综合科(0759-318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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