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
湛江市统计局设 7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工业科(能源统计科)、法制和投资科、综合核算科、农村经济科、社会贸易科、服务业统计科。湛江市统计局纳入预算编制的单位有4个,包括局机关本部和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人口调查队、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3个下属事业单位。
湛江市统计局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3、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6、承办市府、市委和国家、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统计局是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市人口调查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市统计普查中心是财政全额核拨的事业单位。
市统计部门编制人数为29名,实有人数30人,雇员5人。事业单位三个:市人口调查队编制2名,实有人数2人;市统计法规检查所编制4名,实有人数3人;市统计普查中心编制7名,实有人数7人。现实有在职人员数47人,离退休人数24人。财政供给在职和离退休人数共计7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373.7万元,其中:预算安排拨款1373.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373.7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1、基本支出780.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7.4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300.2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91万元。2、项目支出592.10万元。
四、2017年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采购办公设备共用金额5万元,约占总额的50%;采购印刷类服务为5万元,约占总额的50%。
五、2017年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安排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3.8万元,邮电费7.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的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
2、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除了基本支出,行政单位的支出还包括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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