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统计局内设7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和投资科、综合核算科、工业科(能源统计科)、社会贸易科、农村经济科和服务业统计科。各科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城市农村及企业调查,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湛江市统计局纳入预算编制的单位有4个,包括局机关本部和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人口调查队和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3个正科级下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湛江市统计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29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5名;事业编制13名。
目前,实有在职人数4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3名;正副科长(含正副主任科员)19名;科员2名;事业编制11名。退休人员23人。
二、决算年度主要任务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定期通报全市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情况,为全市经济提质增效、补齐短板提供准确、科学、及时的统计服务。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统计服务质量
1.开展专题调研,做好“暖企”服务。为缓解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大而给企业发展、项目建设所带来的困难,根据市委市政府《湛江市暖企服务月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局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切实转变工作方式,由局领导带领科室负责人奔赴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核实企业上报的数据,指导企业项目发展工作,对企业的统计员面对面进行岗位培训,提供统计报数技术支持,解决联网直报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指导企业完善统计台账,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强化部门联动,畅通数据采集渠道。为了建立通畅的数据交换机制和工作交流机制,我局加强同相关部门联系协调,争取部门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集思广益,以有效形成部门合力。局领导亲自率队到市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海洋渔业局等多个部门,有针对性地就当前全市财政收支、贸易外经、运输业与海洋经济统计等情况、GDP核算与贸易外经统计数据关系、运输统计范畴等问题与部门展开交流,共同建立信息互享、业务互助、定期互访的联系合作机制。
3.积极开展统计研究与分析。2016年,我局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密切关注我市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其中:《湛江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二季度工作部署》、《1—7月我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被《湛江信息》采用,《湛江市认真部署做好二季度重点工作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被省委办公厅《每日汇报》(综合)采用。
4.切实做好统计信息发布工作。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通过编制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统计信息,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官方网站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尤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主动做好数据解读,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5.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了更快适应新常态下统计改革的需要,提升全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加强业务培训为抓手,分专业对全市统计人员进行了强化培训,全年共举办各专业培训17期约510人次。其中,5月15日至21日,我局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了一期湛江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研修班,各县(市、区)统计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和科技局、奋勇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的局长和业务骨干,我局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共52人参加了培训。8月24日,我局举办国民经济核算业务培训班,局科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和GDP核算业务骨干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
(二)严格把关,依法统计,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开展项目排查,扫除统计盲点。根据工商、税务、发改等部门提供的上规模企业信息,根据专业对口,对纳入统计的企业进行数据再核实,对还没有纳入统计的企业及时做好入库申报工作,对于无法纳入统计的企业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把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查实全市规上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到了不重不漏。
2.开展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整治行动。为坚决抵制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根据国家、省局相关会议精神,我局3月起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宣传和督导三个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并制定了《湛江市“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与目的、时间节点、治理内容、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和责任人,分学习动员、对照检查、整改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实施,同时把工作实施计划转发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地参照市局做法,及时组织实施。
(三)周密部署,全力抓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根据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落实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深入基层,完成农业普查方案前期调研工作。三是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四是筛选市级综合试点。五是牵头召开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着力解决普查中的人、财、物等方面问题。六是开展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湛江”现场活动,对三农普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广泛认识到三农普的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七是落实PDA物质保障。八是开展“两员”培训,为三农普入户登记打下良好基础。
(四)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完善统计数据管理
为切实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及时抢救和保存历史数据,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管理,提升统计数据的服务效能,我局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管理,为统计数据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一是保证技术支持,加强统计数据库的建设。我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落实好统计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联网直报和移动终端的数据收集,加强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基础建设,完善统计数据库建设,不断夯实统计信息化基础。二是加快统计数据归档建库工作。我局召开统计数据归档建库专题会议,要求各科室(中心、队、所)按照本专业数据归档工作要求,加快开展统计数据整理归档,力争在年底前完成2010年以来相关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并对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
(五)加强党建工作,打造一支廉洁守纪的统计队伍
我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支部全面建设,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着重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计局党支部根据市直属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方案,拟制了湛江市统计局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与计划,成立了领导机构,完成了上级规定的各项“规定动作”,又增加了不少“自选动作”,通过学习教育,全面提高了党员队伍素质与履职能力。二是按期做好换届工作。根据党组织换届制度,我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于2015年12月底正式启动,至2016年2月底圆满结束,选举出以宋景斌同志为党支部书记的新一届支部班子。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实施党组领导带头讲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到井冈山红色教育基地、雷州清端园廉政教育基地实地体验革命教育,均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四是严守纪律,强化建章立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实施办法和市十项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财务开支,切实管好用好每一笔经费。2016年以来,我局修订《湛江市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牢牢扎紧制度笼子,提高行政执行力。
三、决算执行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分析
2016年湛江市统计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拔款收入10109338.95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4443039.83元,占总收入的43%。行政离退休经费1774954.20元,占总收入的17%。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保险经费108800元,占总收入的1%。住房保障改革经费461534.96元, 占总收入的4%。专项统计业务费560000元,占部收入的5%,统计管理经费12000元,占总收入的0.1%。普查专项经费1421498元, 占总收入的14%。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804930.76元,占总收入的7%。统计抽查经费342497元,占总收入的3%。
2.支出情况分析
2016年市统计局经费支出总额10,459,405.46元,其中: (1)基本支出:行政运行经费4793106.34元,占总支出的45%。事业运行经费180084.2元,占总支出的1%。行政离退休经费1774954.2元,占总支出的16%。行政单位医疗 及公务员医疗保险经费108800元,占总支出的1%。住房保障改革经费461534.96元, 占总支出的4%。
(2)项目支出:专项统计业务费支出560000元. 占总支出的5%。普查专项经费支出1421498元, 占总支出的13%, 统计抽查经费342497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804930.76元,各占总支出的3%、7%。
3.收入支出与年初预算
2016年市统计局的总收为1010.93万元而年初的预算为992.81万元,比年初预增加18.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全国第三农业普查的增加;二是2016年调整工资和增资等经费。
4.收入支出与上年度的对比
(1)收入对比
2016年度财政总收入为1010.93万元,而2015年的财政总收入为951.44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59.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全国第三农业普查2016年是第一年,经费相对多;二是2016年调整工资和增资等经费。
(2)支出对比
2016年度总支出为1045.94万元与2015年度总支出931.13万元相比, 增加114.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的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补贴要从去年的结余基本经费支出,因此增加了支出经费;二是 2016年调整工资和增资等经费支出。
其中:(1)2016年基本支出为731.84万元,2015年基本支出比2015年基本支出404.64元,增加了327.2万元,其只要原因一是今年增加了住房补贴工资;二是调资使人员经费增加及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2016年为314.1万元,2015年为345.9万元,比2014年增加了31.8万元. 主要原因是全国第三农业普查2016年是第一年,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2016年湛江市统计局 “三公”经费支出13.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今年没支出0万元;
我局公车保有量5辆(包括事业单位车辆3台)。2016年没有购置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2万元,比去年减少5.4万元,减幅31%,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只减不增”规定,加大管理力度,增强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国内接待12批,60人次),比去年减少0.3万元,减幅16%,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7万元。其中,采购办公设备共用金额23.99万元,约占总额的65%;采购印刷类服务为12.88万元,约占总额的3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市统计局机关一般公务用车2辆;下属单位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湛江市人口调查队各一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的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3.8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9.5万元,差旅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万元。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的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
2、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除了基本支出,行政单位的支出还包括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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