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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新)

湛江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统计局内设7个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城市农村及企业调查,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湛江市统计局纳入预算编制的单位有4个,包括局机关本部和湛江市统计普查中心、湛江市人口调查队、湛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3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统计局是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市人口调查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市统计普查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市统计部门编制人数为29,实有人数26人,雇员4人。事业单位三个:人口调查队2人、法规检查所3人、统计普查中心6人。现实有在职人数41人,离退休人数23人。财政供给在职和离退休人数共64人。

(三)2015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湛江五年崛起关键之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省统计局工作部署,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凝聚共识,继续深化全市统计改革,不断推进法治统计,坚定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我市完成全年及“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统计保障。

1.进一步推进我市统计调查方法改革。在认真抓好正常调查工作的同时,发挥核算的龙头作用,规范和改进专业、行业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强专业、行业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和趋势的一致性审核,加大统计调查单位、投资项目、工业企业的清理、清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审核评估制度。

2.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抓好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治统,重点抓好检查、督促基层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建立健全统计的原始记录及统计台帐,完善统计巡查制度。

3.抓好统计信息化建设。做好与党政网的连接工作,完善统计信息网的广域网建设,做好网上开发工作,建立统计数据库,推进基层统计信息化基础建设,逐步扩大企业网上直报的范围。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共享进程,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

4.继续抓好全国性大型普查工作。认真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精心组织,全面采用PDA和互联网等方式,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高质量完成人口调查数据采集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抓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项后续工作。

5.切实提高常规统计调查水平。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重点服务业等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劳动、文化、社会、科技、资源、环境、信息化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实施好2015年投入产出调查和文化产业统计。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和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6.扎实开展整村调查和创新调查。切实做好月度、季度、年度村民收支情况调查,及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并上报市政府,修订2016年《湛江市整村农村居民收支情况调查方案》。开展企业创新调查工作,做好调查数据的填报、审核和报送工作,开展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

7.巩固拓展“四大工程”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确保全部“四上”企业实现联网直报。继续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充分利用企业年、定报数据比对单位基本信息,加大实地核查力度,确保入库单位信息真实准确,使全部“四上”企业实现联网直报。

8.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保障能力。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调。

二、预算执行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分析

2015年湛江市统计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5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424.9万元,占总收入的45%。行政离退休经费123.7万元,占总收入的13%。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保险经费12万元,占总收入的12%。住房保障改革经费43.7万元, 占总收入的4.6%。专项统计业务费66.5万元,占总收入的6.9%,统计管理经费28.8万元,占总收入的3.0%。普查专项经费34.8万元,占总收入的3.6%。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9.5万元,占总收入的20%。统计抽查经费20万元,占总收入的2.1%

2.支出情况分析

2015年市统计局经费支出总额931.1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行政运行经费404.6万元,占总支出的43%。行政离退休经费123.7万元,占总支出的13%。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保险经费12万元,占总支出的1.3%。住房保障改革经费43.7万元, 占总支出的4.7%。(2)项目支出:专项统计业务费支出66.5万元,占总支出的7.1%。普查专项经费支出34.8万元,占总支出的3.7%。统计管理经费28.8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95.6万元,各占总支出的3%21%

3.决算收入支出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2015年市统计局的总收为951.4万元而年初的预算为753.8万元,比年初预算多收197.5万元,只要原因是追加(1)调整2012年支出挂帐34.8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了及2015年下半年调整工资和增资等经费。

4.收入支出与上年度收入支出的对比

1)收入对比。2015年度财政总收入为951.4万元,2014年的财政总收入为716.5万元,2015年比2014年增加234.9万元,其原因:①2015年是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到了最后一年,普查经费就相对减少。②2015年下半年调整工资和增资等经费。

2)支出对比。2015年度总支出为931.1万元与2014年度总支出713.8万元相比, 增加217.3万元。只因今年经济普查项目到了最后一年及2015年下半年调整工资和增资等经费。其中:①基本支出为404.6万元,2015年基本支出比2014年基本支出371.5元,增加了33.1万元,其原因是:调整工资和人员经费增加及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②项目支出2015年为345.9万元,2014年为180.1万元,比2014年增加了165.8万元。其原因是:调整2012年支出挂帐34.8万元等因素。

3)结余情况。2015年度结余为35.4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5年湛江市统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9万元,比上年减少14.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共支出0万元,占 0 %,比上年增长 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未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7万元,占93 %,比年初预算29.5万元和上年支出数29.6万元分别减少11.8万元和11.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2015年没有购置公务车,其中二台是2013年购置的新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和上年减少。

   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80批次,378人次,共1.89万元,比上年减少1.8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万元,其中我局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统计局下属三个事业单位用车,原因事业单位还没公车改革;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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