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湛江市统计局2015年度非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5年度非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湛江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或非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非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非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必要设立非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非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湛江市统计局2015年度非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0759-3586936

    来信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政府大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收)

    邮编:524047

    电子邮箱:zjjdk88@163.com

 

 

 

                                   湛江市统计局

                                  2016414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湛江市统计局2015年度非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市编办: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湛府办函〔201634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非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我局现有的非行政许可事项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职责权限为对湛江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批。2015年我局无该项非行政调查项目审批。

二、依法实施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2000年修订),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非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公开公示情况。我局非行政许可事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已入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对办理对象、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湛江市统计局

2016414 

上1篇 | 下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