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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湛江市统计局公开部门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统计局设7个职能科室。下属市统计法规检查所、市统计普查中心、市人口调查队三个事业单位,

(一)湛江市统计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统计局是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市人口调查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市统计普查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市统计部门编制人数为29,实有人数30人,雇员4人。事业单位三个:人口调查队2人、法规检查所4人、统计普查中心7人。现实有在职人数47人,离退休人数17人。财政供给在职和离退休人数共6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全市统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胡春华书记湛江调研讲话精神,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的核心任务,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布置,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改革创新,为我市的五年崛起、做大做强“经济蛋糕”、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统计保障。

(一)全力以赴,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一是要充分认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把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编制经济普查预算,确保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的政府财政预算内并按时拨付。三是完成普查机构组建、人员配置和技术准备等工作,强化普查宣传,选聘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做好普查培训工作,积极搜集行政登记资料,积极组织开展经济普查专项试点和清查工作,为普查正式铺开积累经验。

(二)深入推进,巩固拓展“四大工程”建设成果

一是深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确保全部“三上”企业实现联网直报。二是依法统计,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三是继续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三)切实抓好常规统计调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重点服务业等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劳动、文化、社会、科技、资源、环境、信息化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实施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和文化产业统计;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和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统计管理体制。二是强化基层统计建设。三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四是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调。

(五)强化经济形势分析和监测,建设服务型统计

一是牢固树立统计服务意识,把全面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统计工作第一要务。二是强化经济形势分析和监测,为党委政府提供准确的信息、科学的判断和可行的政策建议。三是强化统计对外服务功能,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和提供统计资料,积极、热情接待社会各界的信息咨询、资料查阅。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行力

一是巩固拓展“机关作风整治”的成果,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大力精简会议, 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执行力。二是努力建设学习型统计机关,努力打造一支满足统计事业发展需要、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统计队伍。三是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确保中心工作的落实。四是深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严肃党纪政纪,确保统计机关风清气正。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收入决算74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4.2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支出决算73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38.46万元。

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11.56万元,占6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26.89万元,占30.7%,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6.66万元,专项统计业务费114.10万元,统计管理5.42万元,专项普查活动43.85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46.35万元,能源节约利用10万元,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5万元。


201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226.8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决算支出226.8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2.89万元,主要原因:2013年为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增加普查经费。主要支出项目有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普查专项活动、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等。

2、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决算支出1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5 万元,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款)决算支出0.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5万元,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 3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6.33 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 辆、更新购置 2辆,购置支出 26.6 万元,平均每辆 13.3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7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29.73 万元,平均每辆 4.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7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开支。

 

 

 

 

附件:2013年市统计局公开部门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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